对仗与对偶的区别!!(对仗与对偶的区别)
对偶与对仗是两个概念,是两种语言形式,二者有相同之处,但也有不同之处。
对偶,是一种修辞格。
它是成对使用的两个文句,这两个文句字数相等,结构、词性大体相同,意思相关。
这种对称的语言方式,形成表达形式上的整齐和谐和内容上的相互映衬,具有独特的艺术效果。
对仗,是指诗词创作和对联写作时运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和手段。
它要求诗词联句在对偶基础上,上下句同一结构位置的词语必须“词性一致,平仄相对”,并力避上下句同一结构位置上重复使用同一词语。
格律诗词的对仗使语言音韵和谐,增强了节奏感和音乐美,达到表现形式上的高度完美。
因而格律诗词的对仗要求也就甚为严格,符合上述原则的诗词联句便是对仗的;否则就是不对仗或对仗不工稳。
例如: (1)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范仲淹《岳阳楼记》) ——只对偶,不对仗。
(2)春天繁花开遍峡谷,秋天果实压满山腰。
(碧野《天山景物记》) ——只对偶,不对仗。
(3)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
(鲁迅《纪念刘和珍君》) ——只对偶,不对仗。
(4)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鲁迅《自嘲》) ——既对偶,又对仗。
(5)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
(毛泽东《七律二首 送瘟神》) ——既对偶,又对仗。
(6)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
(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 ——既对偶,又对仗。
(7)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既对偶,又对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