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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谈话是关于非居民付款的TDS规则

导读 1961年所得税法的规定是由法律制定者以非常进步的方式编写的。虽然他们采用了当时全球最好的税务实践,但他们确保适当地塑造它们以适应印度...

1961年“所得税法”的规定是由法律制定者以非常进步的方式编写的。虽然他们采用了当时全球最好的税务实践,但他们确保适当地塑造它们以适应印度的经济形势。尽管该法案的许多条款属于渐进性质,但某些条款具有保护性质。其中一项保护性条款是该法第195条。

非居民的

税款第195条规定,所得税应从非居民所得的任何收入中扣除所得税,该收入应征收所得税。毋庸置疑,该条款将适用于先前的付款或信贷,并按现行税率(即按最高税率)扣除所得税。

此外,如果此类收入记入任何“暂记帐户”,则该信用将被视为非居民的收入,因此第195条的规定将适用。如上所述,该法案的规定是以渐进的方式编写的,允许非居民在没有任何税收减免的情况下拿走合法赚来的钱,前提是他们根据法案第197条向评估官员提出申请。订明表格(即表格13)。低税率的减税申请应提交给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如果满意,应以较低的税率或无税率给予税收减免,应向申请人颁发以较低税率扣除税款的证明。 。

税收减免

证书印度公民(非居民为所得税目的)通常要求在国外居住并出售其位于印度的住宅物业,以低税率扣除税款。根据该法案的规定,该财产成为资本资产,因此短期资本资产(即所得税按平板税率征收)和长期资本资产(所得税按照20%)加上适用的附加费和教育需要从销售收入中扣除。

税收负担太高,因为它没有采取收购成本和持有这些财产的期限。在这种情况下,较低的扣除证明作为非居民的救赎者,因为它允许他们以较低的税收扣除(即,考虑到收购成本和持有此类财产的时间)后获得销售收入。 )。

获得证书的程序并不简单,因为说服评估人员并非易事。评估官员对以较高税率扣除税款有偏见。这些规定被解释为对所得税部门有利,即不接受非居民的索赔。在CIT v.Garware Nylons Ltd.(1995)212 ITR 242(Bom。)的案件中,不得向孟买高等法院对197年的所得税(上诉)专员提出上诉。换句话说,评估人员给出的命令是最后一项,而不是可上诉的。很难看出这样的证明是以无税收税率给出的。

2018年10月27日的中央直接税管理局通知已在网上提交减税申请(即表格13)的申请,希望通过这种介绍获得证书变得无缝和有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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