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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零售商的新规定将于本周末生效

导读 新德里:联盟部长拉姆·维拉斯·帕斯旺周一表示,针对电子零售商的新规定(包括在其产品上强制显示原产国)将于本周末生效,并强调实体将面临...

新德里:联盟部长拉姆·维拉斯·帕斯旺周一表示,针对电子零售商的新规定(包括在其产品上强制显示“原产国”)将于本周末生效,并强调实体将面临罚款任何违规行为。他说,“ 2020年消费者保护(电子商务)规则”将适用于在印度或国外注册但向印度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所有电子零售商(电子零售商)。“根据《2019年消费者保护法》制定的大多数规则已从今天(星期一)开始生效。但是,电子商务规则

消费者事务大臣在一次虚拟新闻发布会上对记者说:“将在本周末收到通知,而直销规则将需要更多时间。”

消费者事务大臣莱娜·南丹(Leena Nandan)表示,该规则是在商务部的支持下,从工业和内部贸易促进部(DPIIT)征求意见后完成的,从而不违反总体电子商务政策。

根据规则,电子商务参与者将必须显示要出售的商品和服务的总“价格”,以及其他费用的细分。

他们还必须提及要出售的商品的“有效期”以及商品和服务的“原产国”,这是使消费者能够在购买前阶段做出明智决定的必要条件。

电子零售商必须显示有关退货,退款,换货,保修和保证,交货的详细信息以及运输,付款方式和申诉补救机制,以及消费者做出知情决定可能需要的任何其他类似信息。通过市场电子商务实体提供商品和服务的

卖家必须向电子商务实体提供以上详细信息,以在其平台或网站上显示。

还不允许他们“操纵”其平台上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以获取不合理的利润,并区分同类消费者,或者对影响其权利的消费者进行任意分类。

此外,电子零售商将必须提供以下信息:可用的付款方式,这些付款方式的安全性,用户应支付的任何费用或费用,根据这些方式取消定期付款的程序,退款选项(如果有)以及相关支付服务提供商的联系信息。

除此之外,电子零售商必须向用户突出显示有关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卖方”的详细信息,包括其业务名称,是否注册,其地理位置,客户服务编号,任何等级或其他汇总信息有关此类卖方的反馈,以及使消费者能够在购买前做出明智决定所需的任何其他信息。

他们还需要为每个提出的投诉提供一个票号,以便消费者可以跟踪投诉的状态。

但是,该规则不允许任何库存电子商务实体,包括单一品牌零售商和多渠道单一品牌零售商,“以虚假的身份将自己代表为消费者,并发表有关商品和服务的评论,或者歪曲质量或功能。任何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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